| 山西开展酒类产品质量大整治 |
|
| 2007-07-22 16:32 文章来源:太原新闻网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新闻 |
自7月18日起,山西质监部门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酒类产品质量专项整治。
此次全省酒类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划定了三大重点区域:一是文水、汾阳、祁县;二是各地级市的城乡接合部;三是历年来有制假售假行为的重点区域。
专项整治共有八大重点:一是对生产领域的酒类产品质量,各级质检机构将认真落实检验项目,严格执行有关标准,每次检验结束后,写出详实的质量分析报告。二是对生产许可证到期而不申请复查换证的企业,要上报省局后予以注销;对已获证企业,凡无酿造设施和不具备出厂检验能力的,或获证后疏于管理,达不到发证条件的企业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上报省局按程序吊证;对无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报请当地政府予以取缔。三是对酒类生产企业集中的汾阳、祁县、文水县,除进行驻厂监管外,还将重点监管企业是否按固态生产工艺进行了发酵酿造,是否严格实施了出厂检验。四是严厉查处在酒类生产中非法使用添加剂的问题。重点查处在酒类勾兑过程中非法使用甲醇、添加部分食用酒精和非发酵的呈香味物质、甜味剂及各种化学物质等添加剂,严厉查处滥用、伪造标识、标注等违法行为。五是对销售散装白酒的重点区域、经销点加强监管,要求经营者在一定期限内实行预包装 (小包装)。建立健全供货制度、销售记录,查验有关证照,确保产品质量。六是对流通领域的酒类产品质量,各级质监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增加检验批次,对质量差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予以曝光。七是各级稽查分局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酒类产品的黑窝点;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酒类生产加工厂点;曝光制假售假违法案件。八是针对一些地区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的新动态,继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
此次整治将分3个阶段展开。第一阶段为调查摸底阶段。第二阶段为企业自查自纠阶段。第三阶段为9月1日至10月31日,作为集中整治阶段,各级质监部门将进驻各生产厂家实施驻厂监管。(何宝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