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信用山西” 政府率先垂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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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9-19 15:51 文章来源:太原新闻网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新闻 |
据省政府最新消息,在“信用山西”建设中,政府信用缺失行为将首当其冲,成为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重点整顿对象。
省政府要求,建设“信用山西”,政府要率先垂范、取信于民。其核心是转变职能、依法行政、提高服务,建设责任政府、服务政府、阳光政府、提高政府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水平牞提升政府公信力。
首先,全省各级政府职能要加快转变,对不符合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原则,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原则的行政审批事项坚决予以取消;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简化环节、规范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建立行政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行政审批中的“权力寻租”现象和变相审批已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同时,严格依法行政,建设责任政府。各级政府和各部门都要强化“责任行政”理念,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尽职尽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严肃法纪、政纪牞对法律法规和上级机关制定的政策、决定不贯彻、不落实、不兑现、阳奉阴违、软顶硬拖的要严肃查处,确保政令畅通,政策落实,取信于民。
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部门都要推行政务公开,建设阳光政府,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办事原则和服务承诺。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其他各种途径,面向社会及时发布政府规章、措施和政务信息,增加政务活动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科学、民主、规范的决策机制,保持政策和重大决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增强行政行为的公开性、透明度。(李俊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