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原市国资委派出首批国企监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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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7-15 10:02 文章来源:太原新闻网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新闻 |
从7月8日开始,由太原市国资委派出的首批国有企业监事会9位工作人员已深入企业调研,熟悉、了解情况。随着国有企业改革和经济发展的新要求,太原还将陆续成立监事会办事处。
太原市国资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国有企业监事会的职责,是以国务院《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为依据,以财务监督为核心,代表市国资委对市属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确保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
按照规定,监事会一是监督检查企业贯彻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二是检查企业财务的真实性、合法性,查阅企业的财务会计资料及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资料;三是检查企业的经营效益、利润分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资产运营等情况;四是检查企业负责人的经营行为,并对其经营管理业绩进行评价,提出奖惩、任免建议。
由于人员和编制问题,目前太原市国资委共成立三个监事会办事处,但这已经标志着太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向着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迈出了重要一步。(张志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