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将由焦化大省向焦化强省“转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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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5-13 10:02 文章来源:太原新闻网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新闻 |
5月11日,山西省经委发布消息,《山西省焦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编制完成。规划期为2009年~2011年。
产业现状:我省焦炭产能利用率不高
我省是全国最重要的焦炭生产基地,焦炭产量和外调量居全国首位。自2004年清理整顿以来,我省的焦化产业结构调整取得了巨大成效。全省淘汰落后焦化产能近6000万吨。2008年全省生产焦炭8239万吨,约占全国焦炭产量的26%;出口焦炭678万吨,约占全国焦炭出口量的56.5%。规模以上焦化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566.82亿元,焦化产业已经成为我省重要的支柱产业。但是,焦化产业长期粗放发展积累的矛盾和问题日益突出。一是产能过剩。2008年年底,全省焦炭总产能15968万吨,产能利用率不高。二是产业集中度较低。全省270余户焦化企业,户均产能只有59万吨。焦炭产能200万吨以上的只有10户,产能占全省不足15%;三是产业技术水平低。全省290余座机焦炉中,炭化室高度4.3米的焦炉220余座,占76%,炭化室高度6米以上焦炉不足总数的3%。四是产业布局不尽合理。全省仍有60多个县(市、区)有焦化厂,布局分散的问题依然严重。五是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还不高。2008年,全省仍有约40亿立方米焦炉剩余煤气未实现综合利用而直接燃烧排放,节能减排的任务还很艰巨。六是环境污染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解决。
发展目标:焦化大省将向焦化强省“转身”
“力争到2009年年底,扭转焦化产业下滑势头,保持总体平稳运行;到2011年年底,使我省的焦化产业发展方式明显改变,步入良性发展轨道;到2015年,产业集中度得到明显提升,产业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今年我省制定了今后焦化发展的新目标。区位及资源优势将得到充分发挥,并进一步巩固我省焦化产业的优势地位。
据省经委的负责人介绍,到2011年年底,全省焦炭总产能将被控制在1.4亿吨以内。到2015年牞全省焦炭总产能将控制在1.2亿吨以内;到2011年年底,淘汰技术装备落后的焦化产能2000万吨左右。到2015年年底,再分期分批淘汰达不到准入条件的焦化产能4000万吨左右;到2011年,焦化企业数减少到150户以内,开工建设大型焦化产能置换项目2000万吨。到2015年牞培育一批采用国际先进炉型产能达1000万吨级和500万吨级的特大型焦化企业,焦化企业数减少到60户以内,全省前10位焦化企业产能占全省产能比例达到60%以上。
同时,通过淘汰落后和产能置换的方式将焦炭产能向焦化集中区转移,到2011年,全省10大焦化园区焦炭产能占全省焦炭总产能的40%以上。到2015年,全省焦化集中区焦炭产能占全省焦炭总产能的80%以上。全省不再布置新的焦化集中区。到2011年,全省形成焦油加工能力300万吨以上,粗苯精制能力100万吨以上,煤气制甲醇300万吨以上。到2015年,在煤焦油深加工、粗苯深加工及焦炉煤气化工合成三个方面精细化工产品形成规模优势。到2011年,全省炼焦工序吨焦能耗达到150千克标准煤以下。焦油、粗苯、焦炉剩余煤气全部回收利用。到2015年,全省炼焦工序吨焦能耗达到120千克标准煤以下。全行业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清洁生产二级标准以上。
政策措施:建立淘汰落后产能财政奖励资金
为实现预定目标,我省将建立淘汰落后产能的财政奖励资金。对于产能置换中淘汰关停企业多的市、县采取转移支付的办法予以补贴。对按规定完成淘汰落后任务好的地区,优先给予焦化项目核准支持,对未完成淘汰落后任务的地区暂停焦化项目的核准。根据国家节能、环保法规政策牞制定严格的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指标,加大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监控力度。同时,我省将提高焦化产业准入门槛。焦化产能置换项目中,炭化室高度必须在6米以上(含5.5米捣固焦炉),产能在100万吨以上,并必须配套建设节能环保设施。申请核准焦化项目必须取得一定产能容量。
省政府统筹预算内建设资金和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的使用,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焦化专项资金,以贴息方式支持大型机焦项目、干熄焦等先进技术推广应用项目、化产回收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建设。要求严格按有关规定用于支持焦化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经省批准确认保留的焦化企业足额上缴了焦炭生产排污费的,其上缴的排污费中留市、县的80%用于补助该缴费企业的环保设施建设。(梁敏、剑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