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省全力构建第五大支柱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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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5-18 10:33 文章来源:太原新闻网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新闻 |
近日公布的《山西省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说:通过在资金、税收、人才培养等方面实施诸多鼓励政策措施,到2011年,作为本省第五大支柱产业的装备制造业将形成新型产业体系,实现跨越式发展。
发展目标
目前,本省装备制造业已形成了门类较全的产业体系,拥有规模以上企业600家,2008年实现销售收入680亿元,是继煤炭、焦化、电力、冶金之后的第五大支柱产业,太重、晋机等企业的30多种产品在国内具有较大的市场占有率和较高的知名度。
按照《规划》,到2011年,本省装备制造业将实现销售收入1000亿元;培育出2个年销售收入150亿元以上、2个销售收入100亿元以上、4个年销售收入50亿元以上的装备制造骨干企业;打造出30个国内外知名品牌产品;新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5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30个,重点骨干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5%以上,新产品产值率达到50%,授权专利年均增长30%以上。构建起技术自主化、设备成套化、制造集约化、服务网络化的新型产业体系,实现跨越式发展。
战略布局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本省确定了以下重点任务:建设五大国家示范基地,即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煤矿机械、铁路装备、重型机械、纺织机械、液压元器件(系统)五大装备制造国家示范基地;培育五大新型装备基地,即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重型汽车及新型燃料汽车、新型能源装备、钕铁硼永磁元器件、节能环保装备、电子装备及信息化系统五大新型装备制造基地;发展四大产业制造集群,即具有较强区域优势的铸造、锻造、不锈钢深加工、铝镁合金深加工四大装备制造业集群等。目前,省经委正在组织有关企业、行业协会编制具体实施方案。
资金扶持
本省将设立专项扶持资金,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五大国家示范基地、五大新型装备制造基地和四大产业集群核心企业的技术创新和重点项目建设;对开发重大新产品和引进外部大企业、大项目的有功人员及单位要给予重奖。实行首台(套)补贴制,对订购和使用首台(套)本省装备产品,省专项资金予以优先扶持;购买首台(套)本省产装备产品,给予专项补贴或加速提取折旧政策。支持自主创新,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研究开发费用,给予合理的财务扣除或摊销;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开发、制造16个关键领域装备而进口的关键零部件和国内不能生产的原材料所缴纳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同时,搭建产业融资平台,积极引导信贷资金、民间资本投资装备制造业;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鼓励企业发行债券;建立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解决制约装备类中小企业的融资瓶颈。
创优环境
本省将采取措施优化装备制造业发展环境。对重点投资项目,优先审批、优先扶持、优先提供融资服务。保障重点项目用地,对重大建设项目优先优惠配置土地;对太原、大同等地需搬迁改造建设重大装备制造园区的项目,给予土地置换优惠政策。强化培养引进人才,支持企业采取期权、技术入股、特殊津贴等多种灵活激励措施,鼓励企业引进国内国际尖端人才;对重大技术装备开发、制造和推广做出突出贡献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改善尖端人才工作生活条件,遏制人才外流。此外,各地、各部门还要强化服务意识,简化工作程序。(何宝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