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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城镇居民居住条件得到改善
2009-04-07 09:52  文章来源:太原新闻网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新闻

  据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于4月2日公布的抽样调查结果:我省城镇居民居住条件得到改善。2008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7.5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27平方米,自有房拥有比例达88.1%。

  从居民家庭住房面积的结构看,人均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下的户占24.5%;在20—60平方米之间的户占70.1%,在60—100平方米之间的户占4.3%,在100平方米以上的户占1.0%。从住房配套设施看,有97.6%的住户用上独用自来水,72.2%的家庭使用管道煤气和液化气,82.6%的家庭享有暖气设备,51.7%的家庭既有独用厕所又有独用浴室。(温玉星、张庆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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