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省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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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5-18 09:45 文章来源:太原新闻网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新闻 |
山西省环保局近日通报称,我省实施蓝天碧水工程三年来,环境质量恶化的局面得到初步遏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下降,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十五”末期,我省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形势十分严峻。11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均劣于国家二级标准,除太原、长治达三级外,其余9个城市均劣于国家三级标准,城市空气质量位居全国倒数第一。地表水61.2%的断面为劣五类,丧失使用功能,地表水污染严重程度全国第一。固体废弃物排放量位于全国第一。我省成为全国污染最严重的省份,严重的环境污染,制约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和经济的健康发展。
为从根本上扭转我省污染严重的局面,省委、省政府决定,“十一五”期间集中精力和财力,在我省人口集中、经济集中、污染集中的11个重点城市,以及大运高速公路沿线和汾河干流沿线的32个县(市)实施蓝天碧水工程。以上区域国土面积占全省的37.11%,人口占全省的58.14%,GDP占全省的54.93%,财政收入占63.2%,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占全省的近8成,烟尘排放量占近四分之三,粉尘占一半,化学需氧量占9成以上,氨氮排放量占近9成。
三年来,蓝天碧水工程范围内11个重点城市和32个县(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753.68万吨,新增集中供热面积4545.38万平方米,新增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81.37万吨,新增绿化覆盖面积135.9平方公里。到去年底,国家考核我省的5个重点城市全部摘掉了污染最严重的 “黑帽子”,11个地级市中有8个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汾河水库水质达到二类标准,是近20年来最好的。今年第一季度的监测数据显示,汾河水库下游河段水质除粪大肠菌群指标外,其余指标都达到蓝天碧水工程目标要求,即农灌用水水质标准。三年来,二氧化硫累计削减21.66万吨,提前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一五”期间的减排任务,化学需氧量削减2.82万吨,完成了“十一五”目标的54%。(闫 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