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审批——新设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合同、章程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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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2-19 10:49 文章来源:太原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一、事项类别
行政审批
二、政策依据
1、法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三条;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五条
2、省政府部门文件:晋商资[2005]91号《关于进一步扩大太原市、太原高新区、太原经济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权限的通知》
三、办理条件及申报材料
1、企业承办人的身份证明及介绍信或委托书;
2、设立中外合营企业的申请报告;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核准登记表;
4、新设立中外合营企业的合同、章程;
5、中外投资者合法的开业证明及资信证明,外国投资者是自然人的,需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护照影印件(外方资料应附中文翻译件);
6、新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
7、中外投资者向新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委派董事的委派书及被委派人的身份证件、履历表;
8、中外投资者以设备、物料作价投资的财产清单;涉及以房地产等不动产作价投资的,还需提交有关权属证明;
9、项目申请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主管部门的项目核准文件;
10、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
11、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12、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13、需要由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等政府有关部门出具审查意见的,还须提交有关审查意见书;
1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工作时限
7个工作日
五、申领程序、时限及责任人
1、受理申请:1天 承办人:刘书玲
2、实地考察:1天 承办人:刘书玲
3、合同、章程审核、行文:4天 承办人:刘书玲、郑林
4、分管领导审批、发证:1天 承办人:王晓进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七、承办处室
1、机构名称:外国投资促进处
2、负责人:郑林
3、办公电话:2020867
4、传 真:2020867
5、电子邮件:wz@tymbc.gov.cn
6、办公地址:太原市新建路68号外贸大楼3层
7、邮政编码:03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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